家住黑龍江省雙鴨山市友誼縣興隆鎮的彭某借用朋友王某的房子與李某成為院墻相連的鄰居。3月10日,二人在李某家院內發生爭吵,爭吵的原因系因該房屋前幾年一直處于無人居住狀態,李某趁鄰居家中長期無人居住,在王某不知情的情況下,將王某家的小園進行耕種,現因彭某搬至此房屋居住,故其到李某家與其商談此事,欲將土地要回。交涉過程中,雙方言語激烈,發生爭吵,彭某沖動之下拿起錘子錘向李某左側胳膊,李某順勢倒地,并掏出手機撥打110報警。興隆鎮派出所民警到達現場后,經過簡單詢問,將兩人帶回派出所,并通知興隆法庭干警到場,對二人進行聯合調解。
經過法官和派出所民警分別從法理和情理兩方面對二人進行釋法明理,李某同意將小園歸還由彭某耕種,彭某也對自己的沖動行為表示后悔,對李某口頭道歉,并同意賠償李某3000元醫療費。至此,一場鄰里糾紛通過“庭所聯動解紛工作站”順利化解了。
2024年9月,興隆人民法庭與興隆鎮派出所建立“庭所聯動解紛工作站”,并分別從法庭、派出所抽調黨員成立臨時黨支部,充分發揮黨建引領作用,臨時黨支部的成立,能夠確保把黨的領導貫穿到法院工作全過程和各環節。堅持支部建在案上,支部建在庭上,先鋒亮在崗上,宗旨落在行動上,促進黨建和業務深度融合發展,實現公正司法與服務大局相統一,化解矛盾與促進發展相統一,辦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統一,提升法院審判質效、司法能力和司法公信力。截至目前,“庭所聯動解紛工作站”已化解各類糾紛10余件,涉案金額20余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