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提出,要協同推進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各環節改革,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機制,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全面推進國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如何打通實現公平正義這“最后一公里”,守好“最后防線”,讓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由一紙判決兌現為真金白銀,始終是執行工作攻堅破難的重要課題。針對這一課題,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高度重視,提出“堅持以執行工作現代化服務保障中國式現代化這一最大的政治,以高質量執行服務保障龍江高質量發展”工作要求,對全省執行工作進行“十清大起底”,搞清執行難“難在哪”,找準“為什么難”,采取執行“十項舉措”,開展“執行攻堅”專項活動,以實實在在的工作做實“公正與效率”,不斷夯實龍江執行工作現代化發展根基。
黑龍江高院執行局組織執行團隊開展專項執行行動,圖為出發前執行局領導開展動員講話
扛牢服務大局“第一擔當”
2024年,一起執行案件受到了黑龍江省委以及社會各界的關注。判決交付的財產中包括高等級公路經營權和收費站,申請執行標的額1億余元,黑龍江高院黨組意識到此案情況特殊,立刻抽調精兵強將組成執行團隊。“此案涉及國有資產,早一天執行到位,就能為國家多挽回一些損失,必須提高效率!”“公路是公共交通的基礎設施,必須最大限度避免影響公路運營!”“臨近春節,執行措施必須周密妥善,保證公路暢通!”黑龍江高院執行局局長程顯波親自上陣指揮,一邊要求被執行人盡快移交資產,一邊馬不停蹄地與申請執行單位磋商,要求其特事特辦,迅速做好案涉公路和配套財產的接收清點,以及后續經營的準備工作,屆時做到“無縫銜接”。
各項工作緊鑼密鼓地推進,意想不到的情況發生了。執行人員匯報稱:“財產移交之后被執行公司即將解散,收費站70余名員工面臨失業,現在抵觸情緒很大,還說要上訪呢!”民生是最大的政治,推進案件執行不能以犧牲群眾合法權益為代價。黑龍江高院執行局緊急協調申請單位,克服重重困難,同意接收分公司70余名員工,一方面避免了70余名員工下崗的民生問題發生,另一方面也為被執行人企業解決了巨大的經濟補償問題。
距離法院收案僅一個月,案涉資產全部順利交接。節日氣氛還未消散,公路上車輛川流不息,誰也沒有意識到這條路已經悄然“易主”。被執行企業也在執行團隊的釋法說理下積極籌措資金,提前約定日期3天將執行案款1億余元匯入執行案款專戶,案件成功執結,“案結事了政通人和”的理念在這次執行中得到了實踐。
黑龍江法院一直致力把案件辦理與社會治理深度融合,人人樹牢“如我在執”理念,堅決把打通“最后一公里”的職責扛在肩上,從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出發,堅持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將“八思八問”融入執行全過程,努力為“誠而不幸”的市場主體創新設置“履行寬限期”,積極助力企業紓困解難,正向激勵自動履行,努力實現案件成功執結、企業平穩發展、職工端牢“飯碗”的雙贏多贏共贏效果。同時根據依法攔截一批、寬限放緩一批、信用修復一批、刪除撤銷一批的“四個一批”原則,2024年全省法院發布失信名單數同比下降三分之一,信用修復數是同期的兩倍有余,修復程度前所未有,努力將強制執行的不利影響降到最低,幫助被執行企業重塑信用,走出困境。
傾聽人民群眾“第一呼聲”
“我弟弟付出了生命,我們不求多少賠償,只希望能得到一個公正的對待。”申請執行人李某的弟弟在某服務中心工作期間不幸遭遇工傷事故身亡,寧安市人民法院受理了這起工亡補償金執行案件。執行法官深知此案背后承載的是家庭的悲痛與法律的尊嚴。為促進矛盾糾紛的實質性化解,寧安法院決定將該案轉至執前和解中心,充分利用特邀調解員豐富的專業知識和行業組織的協調能力,與執行法官緊密配合,在市總工會的協助下,共同探索解決這起農民工因工意外身亡補償款糾紛的有效途徑。“作為職工權益的保護者,我們有責任確保每一位勞動者的權益得到保障。”市總工會代表堅定地說道。雙方共同對用工單位進行釋法明理,經過多輪協商和不懈的努力,用工單位終于被說服,多方籌集資金,以一次性支付的方式全額履行工亡補償款的支付義務。“謝謝法院,謝謝總工會,你們為我弟弟討回了公道。”李某哽咽道。

黑龍江法院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建立“4﹢1”五步聯動機制,各轄區法院紛紛建立執行聯動調解工作站,圖為哈爾濱中院建立的執行聯動調解工作站
這起農民工因工意外身亡補償款糾紛的圓滿解決,不僅為人民群眾實現了勝訴權益,更是黑龍江法院探索完善執行和解前置機制的一次生動實踐。黑龍江法院落實建設“4﹢1”五步聯動機制要求,選派執行經驗豐富、善于做群眾思想工作的現職或退休法官擔任和解員,引入人民調解力量,建立“執行人員﹢人民調解員﹢網格員”的執前和解工作模式,通過促使當事人形成正確心理預期,不斷提升執行效率,節約當事人司法成本。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推動人民法庭辦理執行案件,結合“一村一法官”和“龍法和”云法庭應用,建立執前和解工作室,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人社、民政、婦聯等部門及律師、公證機構入室,加強對人身損害賠償、勞動、家事等糾紛的執前和解工作,積極推動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2024年全年,全省法院有1.35萬起案件在執行立案前達成和解協議,執前和解成功率達22.83%。
激活執行管理“第一效能”
“我不是不搬,我是沒有地方去!”被執行人王某某情緒激動地說。這是一起長達五年的借款合同糾紛案件,被執行人王某某需向申請執行人哈爾濱某銀行支付借款人民幣107萬元及利息,雙方在簽訂借款合同時,被執行人王某某將自己唯一房產抵押給申請執行人銀行。按照相關執行法規,若被執行人抵押房產為其唯一住房,在房產拍賣前,申請執行人需為被執行人解決安置房屋問題,或提供五至八年租金。該案中,由于申請執行人某銀行無法提供安置住房,也不同意提前墊付租金,被執行人拒絕遷出住房,導致房屋無法拍賣,案件陷入“死循環”。直到黑龍江高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在全省法院梳理被執行人有履行能力、但因種種原因未能按期執結的積案,這起案件由此而“浮出水面”,通過“交叉執行”由哈爾濱鐵路運輸法院受理。
受理后,辦案法官一時也找不到頭緒。按理說,被執行人王某某有固定收入,還有一處地點不錯的房子,拍賣成功后足以償還借款。但問題在于他只有這一處住房,被執行人日常生活出現困難。如果是僅通過扣工資來執行,100多萬的債務,又不知要扣到何年何月,對申請執行人也不公平。左思右想,執行法官還是決定從爭取銀行為被執行人提供安置條件上做工作。幾經執行法官“掰開揉碎”的釋法析理,最終銀行同意為被執行人提供為期一年的安置房,并承諾抽出一部分房屋拍賣款作為被執行人之后的租金來源,以達到五年安置標準。執行法官隨即啟動房產拍賣程序,房屋依法被成功拍賣,法院第一時間將款項打進申請執行人賬戶,五年積案圓滿執結,將勝訴的“紙上權益”變成“真金白銀”。
黑龍江高院執行二庭負責人介紹道:“黑龍江高院將交叉執行作為激活執行工作的‘一池春水’,第一時間對重點案件進行篩查,最大限度激活交叉執行效能。”黑龍江高院在全省法院部署開展涉地方法人銀行機構案件專項集中執行活動,充分發揮交叉執行“鯰魚效應”,突出抓好不良貸款清收處置工作,不斷健全金融司法協同工作機制,同時還針對案件背后反映出的金融治理領域問題及時進行預警反饋,全面加強金融監管。2024年全年,全省法院開展交叉執行案件8834件,執行到位金額43.46億元。
2025年,黑龍江法院將繼續牢牢堅持“一要二統三抓實”總思路,圍繞“執行攻堅”持續聚焦發力,努力走出一條服務保障中國式現代化龍江實踐的現代化執行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