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陽江市陽東區紅豐鎮,最近流傳著一段佳話:50名工人在鎮綜治中心的協調下,拿到了拖欠一年多的工資。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去年10月28日,某公司部分員工到紅豐鎮綜治中心反映該公司拖欠工人工資問題,綜治中心充分調查后了解到該公司因資金鏈斷裂,無力承擔50名工人的薪酬支付義務,累計拖欠工資總額高達53萬元。
面對這一棘手問題,紅豐鎮綜治中心不回避問題,勇擔責任,聯系多方當事人,面對面調解,最終,該公司負責人同意將廠內設備、產品和其他資產抵押給工人。
如何把這些資產變現用來支付工人工資?
綜治中心在轄區范圍內聯系到了一家熱心企業,對陷入困境的公司實施幫扶救助。最終,在綜治中心的精心組織與統籌安排下,雙方企業達成了一項創新性的合作解決方案,由熱心企業按市場價格全面接手該公司并優先支付工人工資。工人的合法權益得到了有效保障,同時也為陷入困境的公司提供了一條重生之路。
像這樣的案例在陽江還有很多,全市各級綜治中心統籌協調,如指揮家般引領各方資源有序流動;政法部門發揮主力軍作用,夯實了治理根基;社會力量廣泛參與,似涓涓細流匯聚成治理的汪洋大海;機制創新與科技賦能雙輪驅動,不僅讓矛盾糾紛化解更加高效便捷,更讓法治思維深入人心。
從“被動應對”到“主動作為”,從“單兵作戰”到“協同共治”,以綜治中心“小陣地”撬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大格局”。陽江正以務實創新的步伐,走出一條具有地方特色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之路。
整合資源力量發揮樞紐平臺作用
陽江市堅持“一地一策”,統籌推進綜治中心優化升級。全市6個縣(市、區)均已設立縣級綜治中心并掛牌運作,實現了縣域全覆蓋,具備群眾接待、矛盾糾紛調處、監控研判等功能場室,還增設了巡回法庭、仲裁室、法律服務室等,使綜治中心成為集法律服務、心理咨詢等多功能的“一站式”平臺。
在鎮(街道)層面,陽江市同樣下足了功夫。全市48個鎮(街道)綜治中心按要求配備群眾接待廳、矛盾糾紛調處室、網格工作室、社會心理服務室、部門進駐工作室和監控研判室等功能場室,并結合實際設置了社會組織工作室。
為了確保高效運轉,每個鎮(街道)綜治中心都由黨(工)委書記擔任主任,強化了黨的領導。同時,政法單位和相關行業部門通過“常駐、輪駐、隨駐”方式派人進駐辦公,形成了協同作戰的工作格局。建立“中心吹哨、部門報到”機制,推動行業部門下沉資源力量到鎮(街道),強化上下聯動,把矛盾糾紛有效化解在基層。
如今,走進陽江市各個綜治中心,都能感受到規范、高效、便捷的服務氛圍。群眾接待廳寬敞明亮,工作人員熱情接待每一位來訪群眾;矛盾糾紛調處室內,調解員耐心傾聽、公正調解;網格工作室里,管理員忙碌地處理著各類網格排查的風險信息;社會心理服務室為群眾提供心理疏導和危機干預;監控研判室通過大數據分析,實時掌握社會治安動態。
下一步,陽江將圍繞“提質增效”目標,持續優化綜治中心實體化運作,推動更多部門業務協同、數據互通;引入更多社會組織、鄉村能人等社會力量參與治理,構建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發揮政法主力作用打造“法治引擎”
陽江市以綜治中心為樞紐,充分發揮政法主力軍作用,統籌法院、檢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力量融入“1+6+N”工作體系,通過機制創新、資源整合、服務下沉,構建起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法治保障全面覆蓋的治理新格局。
2024年,全市綜治中心累計化解矛盾糾紛10238件,化解率98.78%,全市法院新收各類案件同比下降5.62%。陽西縣織篢鎮綜治中心、陽春市潭水人民法庭獲評省“1+6+N”工作體系建設先進典型。
政法力量的作用發揮,首先體現在機制設計的頂層推動上。陽江市法院、檢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分別制定了方案,指導縣級政法單位深度參與綜治中心工作。

法院系統推動“線上法庭”“法官工作室”進駐綜治中心,建立“訴調對接”機制;檢察院在綜治中心設立未成年人檢察工作室,強化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公安部門依托“警調對接”平臺,實現治安案件與民事糾紛聯動處置;司法局強化品牌調解室建設,優化“訪調對接”“檢調對接”機制。
陽春市法院在綜治中心設立訴調對接站,通過“調解優先、訴訟斷后”,將大多數矛盾糾紛化解在訴前,既減輕了司法壓力,又提升了化解效率。陽西縣溪頭鎮綜治中心聯合司法所、漁業協會、海事部門設立海上調解專班,成功化解多起海上作業矛盾,漁民稱贊“矛盾不出船,解決在碼頭”。
政法力量從“單兵作戰”向“集團作戰”轉變,是法治思維與基層實踐的深度結合,不僅為陽江高質量發展筑牢了平安基石,更為全省推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貢獻陽江經驗。
“織篢經驗”背后的“1+6+N”實踐
談起陽江的綜治中心建設,織篢是繞不開的一個話題。
在省委政法委支持下,陽西縣織篢鎮綜治中心被打造成為“1+6+N”工作體系建設先進典型,為全市綜治中心工作提供了寶貴的經驗借鑒。

織篢鎮綜治中心整合了信訪接待、矛盾調處、法律咨詢、心理疏導等10余項功能,公安、司法、自然資源、婦聯等12個部門進駐,群眾只需進“一扇門”,便能解“萬般事”,這里既是矛盾糾紛的“終點站”,也是風險隱患的“預警站”。
在織篢鎮,法院系統與派出所、司法所依托“一庭兩所”聯調機制,推動治安案件與民事糾紛聯動化解;司法部門強化業務指導,全鎮所有村(社區)人民調解組織全覆蓋;公安機關依托“警調對接”平臺,將輕微治安案件引入調解程序,既節約執法資源,又促進社會和諧。通過“粵平安”平臺,實時監控全鎮重點區域,網格員手持終端動態上報問題,指揮中心即時分派任務,形成“發現—處置—反饋”閉環,將風險“掐滅在萌芽”。
社會力量的多元參與,則讓治理觸角延伸到“最后一米”。婦聯進駐中心,為婦女兒童提供心理疏導和法律援助;自然資源、農業農村等部門聯合成立專班,專攻山林土地、農資分配等糾紛;團委聯合“雙百社工”站,對青少年、社區矯正對象等特殊群體開展幫扶;縣星火志愿者協會“戒毒幫幫團”進駐,用“同伴教育”幫助戒毒人員重建生活信心;本土企業主動擔當,高管參與調解勞資糾紛、鄰里矛盾,成功化解多宗企業內部矛盾;“五老”調解隊活躍在田間地頭,用“鄉音鄉情”化解宅基地劃界、灌溉用水等糾紛。
矛盾糾紛化解成效的背后,是織篢鎮以綜治中心為樞紐,統籌政法力量,廣泛吸納社會力量參與,是“楓橋經驗”的創造性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