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有所呼,司法有所應。
巡回審判是人民法院深度參與基層社會治理,踐行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的重要舉措。近年來,玉樹藏族自治州治多縣人民法院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大力開展巡回審判,將辦理案件和普法宣傳延伸至群眾家門口,讓審判工作走出去,以此打通司法服務“最后一公里”;將法治聲音傳遞到千家萬戶,讓群眾零距離感受司法溫度。
人民陪審員讓訴前調解跑出加速度
標的不大,卻也暖心。2024年10月的一天,才某將一面印有“公正執法為民維護法律正義”字樣的錦旗送至治多縣人民法院。
原來,在一起勞務合同糾紛中,人民陪審員發揮作用,成功促使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才某受雇于扎某替其放牧,但約定的放牧時間結束后,扎某卻以才某在放牧期間導致牦牛死亡為由,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多次催要無果后,才某一紙訴狀將扎某訴至治多縣人民法院。
立案后,治多縣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看到案件標的不大,雙方當事人長期居住在牧區,進入審判程序可能造成訴累,便將案件訴前分流至人民陪審員處。
人民陪審員馬青歐加了解情況后,迅速介入調解。事前分別與雙方當事人進行深入溝通,認真傾聽才某講述其付出的辛勤勞動卻未得到應有報酬的委屈,同時也耐心聽取扎某闡述在勞務過程中出現的一些問題以及其自身面臨的困難。
了解訴求后,發現雙方當事人的矛盾主要集中在才某是否應該賠付替扎某放牧時,牦牛死亡所造成的損失。于是,馬青歐加帶領人民陪審員團隊憑借豐富的社會經驗和專業的法律知識,采取情理法相結合的方式展開調解?!爸v道理、擺事實,讓雙方當事人明白自己的權利和義務,也認識到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矛盾糾紛的重要性。”馬青歐加說。
最終,馬青歐加帶領人民陪審員團隊促成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扎某當場向才某付清了所有的勞務報酬。
這只是人民陪審員團隊調解案件的一個縮影。在治多縣人民法院,馬青歐加是人民陪審員中的一員,也是在牧區成長起來的一名“法律明白人”,他和其他人民陪審員結合情理、法理,發揮人民陪審員的積極作用,不斷提升司法服務水平,為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作出更大的貢獻。
人民陪審員被群眾親切地稱為“無袍法官”,他們搭起法院和群眾的溝通橋梁,匯聚起司法為民的蓬勃力量。治多縣人民法院根據案件類型匹配有專業背景的人民陪審員參與調解,并給予合理的調解建議。不僅如此,人民陪審員還可以線上線下聯動調解,遠程參與調解前期溝通工作,了解案件基本情況并與當事人建立聯系。同時,根據案件獨特性和當事人性格特點等,靈活調整調解方式,在遵循基本規范的基礎上實現個性化調解。
法官訴中調解讓矛盾糾紛實質性化解
治多縣,是長江的發源地,素有“萬里長江第一縣”的美稱,縣域平均海拔4500米以上,總面積8.06萬平方公里。呈現出轄區鎮村分散、服務半徑大、群眾訴訟不便的問題,為有效解決這些問題,治多縣人民法院融合多種調解方式,力求在每一起矛盾糾紛中找到最優化解方案,讓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溫度。
治多縣人民法院依托“訴中調解+在線調解”模式,充分利用承辦法官的專業化審判特長,創新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踐行司法為民宗旨。
2024年9月23日,治多縣人民法院綜合審判庭成功調解一起長達兩年的勞務合同糾紛案。肖某于2022年8月開始在馬某承接的工程中負責電路安裝工作,雙方約定按平方計算費用,涵蓋多處工地的安裝費及材料費用,然而等安裝結束后馬某僅支付了1.7萬元,剩余勞務費一直未結清,肖某多次索要均被馬某以各種借口推脫不予給付,無奈之下肖某訴至法院。
治多縣人民法院審判團隊接收案件后,了解到此案為涉農民工工資的民生案件,標的額不大,案情也相對簡單,且馬某拖欠肖某勞務工資已有兩年之久。為有效化解,審判團隊即刻著手開展調解工作,與雙方當事人耐心溝通,經了解得知,雙方對提供勞務的事實均無異議,爭議的焦點在于勞務費金額,馬某對肖某主張的金額存疑,不同意調解。
如何調解才能達到案結事了人和,經法官耐心釋法析理,馬某轉變了此前的態度,主動參與法院組織的對賬核實,最終確定金額為3.8萬元,并承諾分兩次向肖某給付勞務費,當庭給付了首次勞務費1.8萬元。
民生案件無小事,司法為民是宗旨。治多縣人民法院打造調解前置“冷靜期”,對于部分民事案件,在立案后給予雙方當事人一定期限的“冷靜期”,其間法官可進行初步調解溝通,了解雙方核心訴求與矛盾糾紛根源。
治多縣人民法院始終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秉持“如我在訴”的司法理念,主動傾聽、耐心了解當事人的訴求,從源頭化解矛盾糾紛,用高質量司法服務解民憂、化心結,保障群眾的合法權益,切實加強群眾的司法獲得感與幸福感。
巡回審判以行走方式賦能基層治理
從“坐堂辦案”到巡回審判,法院干警邁出去的是腳步,帶回來的是民心。
2024年6月11日21時許,治多縣人民法院馬背法庭巡回宣傳工作小組一行結束法治宣傳工作返回途中,得知治渠鄉同卡村的一對夫妻感情破裂,并因財產分割問題引發矛盾糾紛,存在人身安全隱患。為此,治多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玉生第一時間以訴前調解優先的原則,前往該村司法所設立的臨時巡回法庭。
在臨時巡回法庭,玉生、立案庭庭長更尕求占和扎河人民法庭庭長索南一同參與調解。據了解,雙方因財產分割問題引發矛盾糾紛,對女方的貸款債務分配存在分歧,雙方各執一詞,互不相讓。
長達兩小時的調解,最終促使雙方達成一致協議。玉生說:“治多縣人民法院始終秉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辦’的理念,真正把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目標落到實處?!?/p>
治多縣人民法院充分發揮巡回法庭的便民優勢,在短時間內高效化解一場存在嚴重隱患的財產分割矛盾糾紛,用實際行動踐行“楓橋經驗”,扎實做好平安建設工作。
巡回法庭把巡回審判作為司法便民利民的新窗口,以懲罰犯罪力度和司法人文溫度并重的審判理念,形成了法庭就在身邊、法官就在身邊的法律服務局面。為此,治多縣人民法院配備專門的巡回審判車,車內搭載智能庭審系統,可在偏遠地區快速搭建臨時巡回法庭。利用衛星網絡或移動信號,實現與法院審判系統的數據連接,現場進行案件審理、證據展示與記錄,讓群眾能及時就地參與訴訟,打通了司法為民服務“最后一公里”。
在治多縣,馬背法庭融合巡回審判與“楓橋經驗”,法官足跡遍布村落牧場,從審判到解紛,從止爭到普法,法槌聲落處,和諧滿高原,法治信仰深植群眾心。